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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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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一、合同之债是什么   

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之债的特点   

第一、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   

第二、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   

第三、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   

第四、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   

三、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1、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识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   

2、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双方代理的、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写清楚具体的信息,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

盘锦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地处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东、东北邻鞍山市辖区,东南隔大辽河与营口市相望,西、西北邻锦州市辖区,南临渤海辽东湾。地理坐标为北纬40°39′-41°27′、东经121°25′-122°31′,幅员面积4071平方公里,地势平坦,多水无山,地面海拔平均高度4米,年平均气温9.2℃。盘锦于1984年建市,辖盘山县、大洼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两县两区,总人口128万,是辽宁省城镇化率最高的城市。盘锦地处辽西、辽南交通要道,京沈、沈大、盘海营高速公路,秦沈高速铁路、沟海铁路贯穿全境。盘锦距沈阳桃仙国际机场163公里,到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287公里,乘动车组至北京仅需200分钟,距鲅鱼圈港122公里。盘锦资源丰富。有中国第三大油田――辽河油田,年产原油1200万吨,天然气9亿立方米,是全国最大的稠油、高凝油生产基地和重要石化工业基地,也是全国最大的道路沥青、防水材料生产基地、重要的化肥与合成树脂生产基地;有全国集中连片最大面积的水稻田10.6万公顷,年产水稻100万吨,是全国重要的水稻主产区和优质稻米生产基地,也是中国北方重要的稻米集散地;有“涨潮为海,落潮为陆”的二界沟蛤蜊岗,是著名的文蛤出口基地,被誉为“渤海金滩”;有世界最大的苇田,年产芦苇50万吨;有118公里海岸线,20万公顷滩涂湿地,还有16万公顷淡水水面,年产鱼蟹等水产品25万吨,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河蟹人工孵化和养殖基地;地下还有丰富的温泉、井盐等资源,素有“鱼米之乡”美称。盘锦被誉为“湿地之都”,自然环境独特,四季分明,风景如画。春,细雨霏霏姹紫嫣红;夏,草长莺飞碧绿万顷;秋,稻浪千重金黄满地;冬,雪飘冰封银装素裹。双台子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世界上植被类型保护完好的最大芦苇沼泽地,同时也是我国最美的六大湿地之一,栖息的珍稀鸟类多达263种,其中丹顶鹤、黑嘴鸥等国家一、二类保护动物43种。因此,盘锦又有“鹤乡”和“黑嘴鸥之乡”的美誉。世界闻名的壮美景观红海滩每年吸引着数以万计的国内外游客来此旅游观光。